禁運品主要分為以下幾類:
易燃物品:包括火柴、打火機、油漆、清漆、酒精、香水等易燃物品。
爆炸物品:包括炸藥、煙火、信號彈等。
腐蝕性物品:包括酸、堿、電池酸液等。
毒物和有害物質:包括有毒化學品、毒藥、農藥等。
生物制品:包括活體動植物、動植物標本、病原體、血液等。
管制藥物:包括需要處方的藥物,或者受到國際毒品管制的藥物。
麻醉藥物和精神物品,如鴉片、嗎啡、可卡因(高根)等。
國家法令禁止流通或寄遞的物品,如軍火武器、本國或外國貨幣等。
容易腐爛的物品、各種活的動物(如鮮魚、鮮肉等)。
妨礙公共衛生的物品,如尸骨(包括已焚化的尸骨)、未經硝制的獸皮、未經藥制的獸骨等。
反動報刊、書籍、窗口或者淫穢物品等。
各類易腐蝕性物品,如火硫酸、鹽酸、硝酸、有機溶劑、農藥、雙氧水、危險學品等。
對于帶電(含電池)的商品,如電器設備可能含有電池;電動器械如割草機、高爾夫車、輪椅等,可能含有電池。
帶磁性的商品,如揚聲器、麥克風、音箱、耳機、馬達、電機等。
粉末、膏狀與液體、氣體等。
化妝品、食品、藥品、飲品(茶葉、白酒等)、情趣用品等。
以上信息僅供參考,具體禁運品類別請以我國以及國際的相關法律法規為準。